“以前小区路面坑洼,一到下雨屋顶就漏水,现在道路平坦、设施完善,住得太舒心了!”东苑小区居民的感慨,道出了高台县老旧小区改造惠及群众的共同心声。近年来,高台县以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”为理念,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大工程,通过政策引领、精准施策、全民参与,让一个个老旧小区实现“华丽转身”,持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。

政策领航,锚定改造“坐标系”
为保证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,该县坚持早谋划、早部署、早行动,对全县的老旧小区实地走访,将修建年限久远、基础设施陈旧、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纳入储备项目库,对摸底后的城镇老旧小区情况认真分析、科学谋划、精心整合,统筹考虑城市规划,结合摸底情况及居民群众的意愿,对照改造内容及标准要求,全面梳理项目具体改造内容,积极谋划申报项目,成熟一批、上报一批、改造一批,做到应改尽改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县累计投入资金14461万元,完成25个老旧小区改造,覆盖面积74.85万平方米,惠及6600户居民。
精准施策,破解民生“痛难点”
该县以“三问一说”原则贯穿改造全过程,让民生工程真正贴合群众期盼。改造前,组织力量深入调研,摸清老旧小区现状,制定“一院一策”方案,对确定实施的项目,多方征求小区住户意见建议,力争得到住户支持、参与和认可;改造中,充分发挥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和群众监督作用,邀请居民代表,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,切实保障工程质量;改造后,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,了解居民对改造工作的真实反馈,发现潜在问题并持续优化后续工作。切实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,改造中问计于民,改造后问效于民,遇到问题及时向居民做好解释说明。

共建共享,激活治理“新动能”
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“硬件升级”,更是基层治理能力的“软件提升”。该县坚持“决策共谋、发展共建、建设共管、效果共评、成果共享”理念,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,将原有独栋楼院在改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,指导、引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召开业主大会,成立业主委员会,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,推行大小区、大物业管理。同时,深入推动党建引领“红色物业”建设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指导社区、物业公司、业委会成立红色物业党组织,带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小区管理,切实激发了居民“主人翁”意识。